盂兰盛会奖励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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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兰莪 蕉赖区福建公会奖学金委员会简章
(此章程由獎學金小組委員會在14.8.2020建議 修訂,7.4.2021再修改,並在6.10.2021獲得理事會討論通過)

(一)
名称:定名为“蕉赖区福建公 会奖学金委员会。”
(二)
宗旨:以奖励品学兼优而有志升入大学深造及学业优良之 本会会员子女。
(三)
组织及职权:由本会理事推选委员7人组成“奖学金小组 委员会“。设主任1名,

秘书1名,任期与本理事会理事任期相同,连选得连任之,其职权如下:

  1. 审查及核准奖学金申请。
  2. 决定每年奖金名额与款额。
  3. 制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事宜。
(四)
会议:本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会议1次,必要时得由主任 召开临时会议。
(五)
基金:本委会奖学金基金来源有

  1. 公会拨出。
  2. 已故拿督何培侨局绅捐献五萬元之定期存款利息。
  3. 已故钱田、李免夫妇捐献四萬元之定期存款利息。
  4. 已故林山珠、李瑞芬夫妇捐献五萬元之定期存款利息。
  5. 已故李水萍、胡營夫婦捐獻五萬元之定期存款利息。
  6. 已故錢錦發鄉長捐獻十萬元之定期存款利息。
(六)
名额、款额及条规:

(1) 大学奖学金:
(a)
会员入会须满一年,方可为其子女申请奖励金。
(b)
申請者必須修完大學科系,全科及格,且在獲取受政府承認的學士學位後才可呈上完

整文件申請。 每年發出10份,每份 RM1,000。大學獎勵金只限申請一次。
(c)
优先考虑华文系、医学系、工程系、理科、电脑科之申请。
(d)

若申請人數超過限額,將以進修科系,成績及家庭背景作為考量。

(e)
鼓励会员,热心人士、团体以其名下设立大学奖励金;惠及更多学子。



(2) 非大学奖学金:
(a)
会员入会须满一年,方可为其子女申请奖励金。
(b)
拥有华文资格者优先考虑。
(c)
就讀 拉曼大學學院/ 新紀元大學學院/ 南方大學學院/ 韓江大學學院

申請者必須修完上述學院課程,全科及格,且在獲取受承認的文憑後才可呈上完
  整文件申請。
  每年發出5份, 每份RM500。此項獎勵金只限申請一次。
(d)

STPM(大马高级学校文凭考试):全科及格,积分不超过9分


(1个A 1分,1个B 3分), 每年拨出5份, 每份RM500
(e)
SPM(大馬教育文憑考試)或 獨中高中三統考(只可申請一項)

1. 全科及格,6 科成績不超過12分(1個A 1分,1個B 3分)有報考SPM華文科及格者優

    先考慮。
  2. 每年發出10份,每份RM300。
  3. 為了鼓勵報考SPM華文科,將特別獎勵RM100給SPM獲獎且華文科及格者。
(f)
PT3(初中評估考試)或 獨中初中三統考(只可申請一項):

1. PT3(初中評估考試):全科及格,7科成績不超過12分(1個A 1分,1個B 3

     分)。 有報考華文科及格者,優先考慮。
  2. 獨中初中三統考: 全科及格,6 科成績不超過12分(1個A 1分,1個B 3分)。
  3. 每年拨出10分,每份RM200
(g)
UPSR(小学六年级检定考试)
 

1. 全科及格, 6 科A。(注: 获得本会"盂兰盛会奖励金"学生,不可重复申请。)

  2. 每年拨出10分,每份RM100
(h)
成绩根据奖励金所定标准,申请人数超过限额,将由奖学金小组作決定, 不得異议。
(七)
申请方法:
  1. 有意申請的會員(入會須滿一年),可于本會在報章上刊登獎勵金接受申請期間向
      本會辦事處索取章程及申請表格。
  2. 填具完整資料及附上有關之成績/証書/文憑(經過校方証實之副本)連同身份証
      及報生紙複印本及近照兩張。
  3. 在截止曰期之前親自交到本會辦事處(不可郵寄),逾期自誤。
(八) 审核通知领奖:
  1. 所有申请必须经过奖学金小组审核遴选。若发现交上不完整的资料、
      文件不足、或有虚假等,被视为不符规则,将被淘汰。恕不接受任何质询。
  2. 经审核批准之申请,将由本会以电话或发函通知领奖日期。
  3. 若不能亲身出席领奖,应通知本会,另作安排。
(九) 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獎勵金 :
  (a) 會員入會須滿一年,方可為其子女申請獎勵金。
  (b) 由即日起,若會員子女考獲受政府承認的 碩士學位,可申請 RM1,500獎勵金,
        只限一次。 獎勵金只限三份,由獎學金委員會遴選決定,不得異議。
  (c).由即日起,若會員子女考獲受政府承認的 博士學位,可申請 RM2,000獎勵
        金,只限一次。 獎勵金只限二份,由獎學金委員會遴選決定,不得異議。
(十) 附则:
 

1. 鼓勵所有福建籍大學生在領取獎勵金時呈交申請會員表格。之前曾獲本會獎勵

      金的福建籍大學生,而尚未申請成為會員者,也受促申請入會。

2. 會員入會須滿一年,其子女方可申請以上獎勵金,恕不接受已過期的證件或之前忘

    記申請者。

3. 本章程及實施細則,均須由本會理事會通過后方告有效。倘有未盡善處,本委員會

    有權隨時增刪之。